張貼日期: 2024-08-09 08:28:17 點閱:127
一、依據本縣113年度客語及原住民族語精進研習實施計畫及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縣客語及原住民族語語文競賽複賽業於113年5月8日(星期三)辦竣,貴屬人員為113年度代表本縣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客語、原住民族語競賽員。
三、為增強113年全國語文競賽本縣參賽競賽員實力,本府特辦理旨揭研習,研習對象限代表本縣參加113年全國語文競賽之客語及原住民族語競賽員(含學生組指導老師)。
四、旨揭研習辦理項目為客語演說、客語朗讀、客語字音字形、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及原住民族語朗讀,每項目研習均為2場次,每場次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該項目全部參與之教師共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請參加研習之教師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五、檢送本縣競賽員名冊及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