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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楊政諺 - 學務主任 | 2019-12-10 | 點閱數: 201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108年12月3日人本秘字第1080009344號函辦理。
二、今年10月25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84號解釋」,正式賦予中小學生提告學校的權利。有人盛讚,這號解釋打破了令人詬病的「學生特別權力關係」,讓學生權益受損時,不再救濟無門。但也有部分教師和學校十分焦慮,認為「校園的寒冬要來了」,學生將會濫訴,讓學校綁手綁腳,沒辦法好好管教學生。
三為此,該會特地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於108年12月17日(二)下午7時至9時,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6樓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捷運古亭站5號出口)合辦「校園寒冬將近---解析釋字第784號解釋」座談會,現場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主持,涂予尹(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黃惠貞(板橋高中歷史教師)、馮喬蘭(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擔任與談,希望能邀請更多學生、教師相關事務之人士到場參與,冀能提供師生對於學生權利及管教方式有更全面的認識與選擇。
四、本場次由臺北大學師培中心協辦,將提供教師研習時數之申請及核發。請貴校協助該會宣傳、推廣,邀請學務主任、教師及學生報名參加 。
五、檢附海報1份,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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