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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怡君 - 資訊組 | 2020-04-06 | 點閱數: 21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30日臺教資(四)字第1090043168號函辦理。
二、本案提供弱勢學童申請愛心再生電腦,限家中無電腦者每戶申請一機,申請資格及辦法請參閱附件。
三、因應未來可能之遠距教學及自主學習等需求,請積極協助家中無電腦及載具學生申請愛心再生電腦。

 

愛心再生電腦申請審核原則
申請愛心再生電腦之資格:
本會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 含高中、國中、小學 申請愛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2. 符合 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 中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3. 清寒家庭 學校出具證明 。
4. 以上限一戶一機 。

 

各班學生若有需求且符合資格者,請連絡資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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