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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楊政諺 - 學務主任 | 2021-05-21 | 點閱數: 126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6583號函辦理。
二、 該處為說明民法對於未成年保護相關法律效果,並提醒家長因應科技發展,及早與兒童溝通,降低過度消費之風險,亦應適時檢視新興科技或服務之安全性,故以兒童及少年收看直播以留言+1購買商品、擅自購買線上遊戲點數、未得授權使用家長信用卡或/及透過電信帳單付款等案例報導「兒童常見消費爭議解析」,並請納入貴校相關管理措施及日後辦理兒童或青少年教育活動之參考。
三、 本案相關內容請參照隨函之消費者報導雜誌480期刊之「兒童常見消費爭議解析」一文,並請轉知兒少相關業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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