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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黃駿淋 - 註冊組 | 2015-01-23 | 點閱數: 581

1.代收代辦費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確認等三類學生。
2.
基本資料調查表(1)中,「家長會費」及「學生團體保險費」兩欄請填「繳費三聯單」實際繳納之費用。
3.
基本資料調查表(1)紙本請於104.1.27下班前填妥簽章後送註冊組彙整,以利於規定時間內報送縣府憑核。
4.
基本資料調查表(1)電子檔請以班級(101)命名後,於104.1.27下班前傳至學校  FTP:// 01b.註冊組 / 0補助代收代辦費 資料夾。
5.
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請交註冊組彙整。
6.
本案補助金額每學期每位國小學生最高以新台幣757元為限,補助項目為家長會費、教科書書籍費及學生團體保險費等3項,已有另案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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