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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蕭旭佐 - 學務主任 | 2016-09-14 | 點閱數: 348

「鄭棍方助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補助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公立學校清寒學子,請老師視需要協助學生申請!

 申請資格:

(一)     設籍或就讀學校位於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內之公立學校(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二)     學生兩年內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亦不得有銷過之記錄。

(三)     學生家境清寒或非清寒但家庭遭遇變故亟待幫助,均可提出申請。

(四)     已列冊低收入戶或已接受補助、就讀補校、建教合作班、私立學校之學生歉難受理。

(五)        符合前項規定標準者,得擇一申請下列助學金:

    1.家庭清寒助學金

每學年分兩次申請,每學期得申請一次,可連續申請;同一家庭以申請一人為限。

              2.急難救助金

以事實發生之日起,該學期內提出申請,不受申請日期限制;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一次為限。

 

 

※請導師下載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填寫完畢後9/22(四)前送至學務處統一送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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